2021年1月9日-10日,对229名工伤、尘肺及尘肺护理费职工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,现将劳动能力鉴结论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七天,公示期内如对劳鉴结论有异议的,可向鸡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反映。联系电话:2386672
鸡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
2021年1月19日